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

得吋進尺


寧波有個員工,因公司班車每天早到20分鐘,要求公司支付10年加班費。並申請勞動仲裁,工作人員說:你可以自己開車上班嗎。意思說,想讓公司為你免費坐車付加班費,沒法律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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